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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科研劳务审批

发布时间: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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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燕山大学为承担单位的横向项目劳务费(大财务发放),仅限于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研发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严禁以虚列人员、虚假签字方式领取劳务费;严禁以虚假劳务派遣合同方式外拨合作费用于劳务费支出;使用《燕山大学科研项目劳务费审批表》(附件1)

2、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承担单位的横向项目劳务费(小财务发放),使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科研项目劳务费发放表》(附件2);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及各类聘用人员的成果转化绩效支出使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科研成果转化绩效发放表》(附件3);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专家的咨询费(评审费),使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评审费)审批表》(附件4)

3燕山大学劳务费的提取不需要科技产业促进中心审核盖章。项目负责人及领用人签字,所在二级单位签字盖章后,直接去大财务办理,同时向计划财务处提交劳务费发放表的电子版;

4、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人员经费的提取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来世纪楼1307室办理公司盖章手续,之后去小财务办理;

5、为确保劳务费按照项目预算和实际科研工作量据实列支,所有经学校计财处核准发放的科研劳务费均直接打入发放对象的个人银行卡,不得由他人以任何理由代领。目前我校支持科研劳务费转卡的是中国工商银行卡,其他银行卡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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